我不擅長用說話的語言辯解,特此記錄。

前幾天都在面試。印象深刻的,莫過於某女主管的一番言論。據她說,她要請的編輯,必須具備英文背景,當然思想方式也是。然後繼續侃侃而談,說我爲什麽不適合這份工作。

吊詭的是,原來在她眼中,華人喜歡臺日韓文化,馬來人自成一格,英文背景的也只能喜歡好萊塢。我不禁懷疑,在這樣全球化的時代下,有必要把所有族群那麼粗糙的分割成三塊?更可悲的是,印度人顯然不在她的國家裏,當然這也許是因為印裔不在她的主打群裏。而這個人,卻任職一間新新媒體的主管。

當然,馬華黨爭可能是華族的事(雖然我身為華裔,不過很慚愧我其實一點都不感興趣,我甚至不能贊同馬華代表華裔這件事),可是當首相插手開腔,那應該是全民關注的新聞了吧?最近碧昂斯的演唱會腰斬了,那請問這要分類給哪個族群?

先別說什麽,我很肯定在馬來西亞,成龍的電影是跨族群的,而我還有不少朋友愛看寶萊塢電影(而且大家根本聽不懂淡米爾文)。我最近整在找著Yasmin Admad的最後一部電影《Talentime》。這是馬來西亞的多元文化,懇請所謂的專才不要隨便歸類,因為人類不是垃圾。

這當中不能說誰對誰錯,只能感歎如果哪一天,媒體界都被這樣腦殘的分類的話,那離一個馬來西亞的目標肯定越來越遠了。

P/S:我最近剛看完Sophie Kinsella的購物狂系列,剛開始要看Candace Bushnell的《One Fifth Avenue》,都是英文小說。而中文書,則在看著梁文道的《讀者 弱水三千2》跟馬家輝的《你們》。我雖然定期有買日文雜誌《viVi》,可是也會看《CLEO》,真不曉得我要被歸類成什麽鬼?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ouise ChinJ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